兴仁县深入推进五个绿色生态文明建设
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县紧紧围绕全省“五个绿色”生态理念,始终把造林绿化作为一项长远的战略工程来抓。在实施林业生态强县战略、促进石漠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工作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
加大林业产业建设,发展绿色经济。一是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以商品林、生态林为林业生态建设目标,鼓励有经营开发能力的企业、造林大户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重点发展五星枇杷、李子、茶叶、核桃、苹果、柿子、樱桃等生态经济林,大力推进“林农、林经、林牧”等高效复合经营模式。创新产权机制,采取“小调整、大稳定”方法进行土地置换,对新栽林木产权一律按相关规定明晰产权到个人(集体)。二是实施先建后补,坚持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药则药、宜茶则茶、宜草则草。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发展林苗、林药经济,如屯脚数嘎生态农场采取的“合作社+农户+基地”的造林模式,合作社提供技术指导,种植杉木、桔梗、板蓝根、龙胆草等树种和药材,农户投入土地入股造林,实现造林双赢的局面。
划定生态红线保护,完善绿色制度。结合《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下发《兴仁县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红线区域分级分类管理。我县一级管控区共有林地、湿地1.8106万亩(其中林地0.5945万亩、湿地1.2161万亩),在一级管控区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面积57.872万亩,在二级管控区严禁实施影响其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
实施工程造林,筑牢绿色屏障。启动全县乡村造林绿化工作以来,先后结合省州提出的“三年行动计划”“以树为纲・绿色小康”等目标,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工作,共完成造林绿化任务49.59万亩,总投资28780.8万元,2016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2.4%,为全县筑牢绿色屏障,打好生态建设“攻坚站”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按照《兴仁县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县级规划(2016―2020年)》,全县规划退耕还林还草项目24.86万亩,总投资37639.9万元。2016年度退耕还林任务8.77万亩,造林已全部完成。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植树条例,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营造了全民植绿、爱绿、护绿的社会氛围。2014年以来,累计70多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100多万株,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