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六个加强助力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创建
为确保打赢精准脱贫、全面脱贫攻坚战和大决战,实现脱贫目标,我县以“六个加强”助力“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创建。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督促、考核“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创建工作。实行县级领导、县级机关定点挂帮“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创建工作;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协调互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加强资源整合。以实施“5个100工程”、小康“六项行动计划”和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程为支撑,整合财政、发改、交通、住建、水务、扶贫、移民、环保等部门项目资源,多管齐下,多方发力,依托“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建设实现各项工作纲举目张。坚持“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使用好上级财政各类资金。把“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易地扶贫搬迁、环保设施建设等项目资源打捆到“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创建中使用,同时整合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体系项目资源,通过资源整合,实现优化配置,确保“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政策保障。全县各乡镇(街道)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将“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建设用地采取指标单列、有偿转让等方式供给,确保满足建设需要。建立用地手续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用地审批流程。建立县“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建设发展基金,拓宽融资渠道,做大融资规模。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融资方式,探索产业基金、PPP等融资路径,加大引入社会资本的力度。
加强激励约束。建立申报退出奖励机制,将“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创建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创建工作推进快、成效明显、完成创建目标任务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和相应项目倾斜,实行以奖代补制度。坚持把“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创建工作与“四位一体”干部管理机制结合起来,通过精准落实“四位一体”从严管理干部,加强激励约束,对创建工作完成好和履行岗位职责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干部,采取重点培养、提拔重用等激励方式,切实把好干部选出来、用出来;对完不成“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创建目标、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的干部,采取召回管理、约谈培训等约束方式,进行严肃问责。
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实施推进工作机制,搞好规划建设,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规范有序推进。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短信、微博、公告栏等,抓好对“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创建工作的宣传,营造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人人支持创建的良好舆论氛围。结合实际开展了“脱贫攻坚•五个绿色”小镇创建工作的宣讲活动,提高了干部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关注度,凝心聚力、形成合力,深入推进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