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清理规范重大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
近日,笔者从县财政局获悉,上半年,我县已清理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社保、计划生育等7类重点支出。
重点支出挂钩,是指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挂钩,或同生产总值挂钩,即某某支出要占财政支出或GDP的百分之几。如《农业法》规定,农业投入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不能低于上年,并逐步达到15%以上;《教育法》规定,教育投入要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后来又规定财政教育性经费支出要达到GDP的4%,等等。
据了解,清理规范重大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是有利于政府预算统筹安排。重点支出挂钩,硬性规定了支出占比,不可避免地导致财政支出结构固化,肢解了政府的预算安排,财政安排的重点支出占比偏高,使其他支出占比降低,加大了政府统筹安排的难度;二是有利于增强财政投入的实效性。重点支出挂钩,容易引发攀比,“钱等项目”、“敞口花钱”,缺乏财政投入的针对性,没有达到想要的实际效果;三是有利于政府科学配置资金。重点支出挂钩,在全国统一规定一个比例,一刀切可能脱离实际,硬要地方政府达到相关指标,可能造成资源浪费;四是有利于财政支出公平规范。重点支出挂钩,片面强调了重点支出,忽视了急需支出,重点领域也有非重点,非重点领域也有急需必须重点支出,笼统地强调重点支出挂钩,有失公平;
五是有利于推进社会事业的发展。重点支出挂钩,使预算管理无法全面公开、资金投入重复低效,导致财政投入与事业发展“两张皮”现象,并不利于社会事业的发展。
目前,我县清理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的7类重点支出已按相关程序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待上级出台规范性文件后,我县将积极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