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妇幼保健院开展精准扶贫对象再识别再核实
近日,县妇幼保健院深入驻村联系点鲁础营乡鲁础营村开展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信息录入再识别再核实工作。
按照村“五人小组”提供的再识别再核实名单和标准,县保健院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贫困户识别标准对“再精准、再识别”后的扶贫对象信息进行核实,凡是存在拥有家用小型及以上汽车、营运车辆或商铺;家庭成员及其子女属财政(含国有、集体企业)供养人员;在乡镇及县城或县级以上城市购置有房产或在居住地有两处以上住房的;近两年受财政扶持的种养殖大户;其他明显不符合建档贫困户条件等情况的,一律不能认定为贫困户,并剔除信息系统外。
此次核查,该院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贫困户精准识别复核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精准再识别的重要意义,切实按照“三严三实”工作要求,精准锁定和录入真正的贫困对象信息,确保“精准扶贫、不落一人”,将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进行脱贫管理。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迎接各级督查组对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再识别情况的督查指导。确保人员识别精准、民主评议公正、公示公告到位、户均人口合理、信息填报真实、资料上报规范,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精准再识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