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光到我县开展核桃基地建设调研及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5月11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永光率队到我县开展核桃基地建设调研,及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兴国,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刘涵,县政协副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石永周陪同调研或参加座谈会。
当天,冯永光一行先后来到王母街道办向阳坡、新屯街道办等地实地查看我县的核桃的种植规模、成活率等情况。
在座谈会上,刘涵汇报了我县核桃基地建设及扶贫开发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县林业局、扶贫办就近期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听取汇报后,冯永光指出,望谟县下一步要引进有规模的龙头企业带动核桃产业发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发挥好已种核桃的效益,并且要注意施肥和管护好已种核桃苗,让已种的核桃达到期待的产量和品质。
冯永光强调:《扶贫开发条例》的出台,就是用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各级政府对扶贫开发的职责和责任,有利于对扶贫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有利于扶贫的项目规划,项目的形成、审批、监管及实施,望谟县要持续深入推进《条例》贯彻落实,确保在既定时间节点打赢脱贫攻坚、同步小康决胜战。在核桃种植产业上,要切切实实的把核桃产业做好,要对已经实施的核桃产业加强管护,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核桃种植的农户进行技术培训,指导他们进行有效管理,使核桃产业尽快的投产,使农户在核桃产业上获得增收。
黄兴国表示,感谢调研组一行对我县的关心和支持。并要求我县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解决调研组提出的问题,尽快形成整改措施,把存在的不足完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