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多举措救助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
兴义市现有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5009人,幼儿园、学龄前留守儿童3636,总数为8***5人,其中女童4110人,占全市留守儿童的47.5%,无人代管留守儿童149人;有孤寡老人910人,其中农村629人。为保障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的衣食住行,兴义市采取多举措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的救助帮扶和关爱服务工作。
加强摸底排查,准确掌握情况。各乡镇(街道办)认真按照市委要求,对本辖区内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以村为单位建立台账,准确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的人数、姓名、监护人、父母子女动态、学习、生活信息等情况。
加强救助帮扶,解决实际困难。各乡镇(街道办)认真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的社会救助,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寡老人等困难家庭实行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慈善关爱、儿童福利、敬老院集中供养和赡养等救助;对流浪儿童、孤寡老人接部分到市福利院和乡镇敬老院进行集中供养。至今,在市社会福利院供养的孤儿共14人、孤寡老人10人,孤儿每月每人发放1000元生活费并纳入低保,孤寡老人纳入五保;全市19个乡镇(街道办)敬老院供养孤儿、孤寡老人共270人,每人每年下拨1000元的水电、燃料、日常品费用和每人每月1250元的护理费,散居的89个孤儿每人每月发放600元生活费并纳入低保。
加强教育管理、控辍保学。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和“七长”负责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整班移交制度、学生排查报告制度、辍学生劝返复学制度等,由教育局和学校联合对留守儿童开展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500余次。
加强责任落实,促进工作开展。各乡镇(街道办)按照要求建立救助帮扶和关爱服务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的工作责任制和协同联动机制,制定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的关爱服务工作方案;扶持留守儿童家长返乡就业创业;建立健全家长学校等家庭指导服务机构,督促家庭切实承担关爱留守儿童成长主体责任,组建“一对一”关爱农村家庭互助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