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抓党建约谈推动工作见实效
兴仁县坚持“12345”抓党建约谈工作,以严的纪律、严的作风、严的要求促使各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务实创新、真抓实干,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以党建为统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兴仁县2016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坚持“一个要求”谈严实。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深入开展党建约谈工作,以“三严”谈“三实”重点在谈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事务、重点工作、思想变化上见实效,以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惠及民生、促进发展。
坚持“两个结合”谈深透。一是坚持“沉下去”与“请上来”结合,分管领导要根据工作情况,时时沉下身到一线,与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谈,定期将分管单位请上来谈,谈工作落实、谈问题整改。二是坚持“个别谈与集体谈”相结合,时时开展个别约谈和定期开展集体约谈,主要领导带头逐级谈,层层示范、纵深推进,将问题谈深、工作谈细、措施谈实、整改谈到位、工作谈出实效。
坚持“三个主动”促整改。季度考核、约谈结束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管领导时时介入,主动参与,督促整改好、落实好。一是主动过问。时时过问分管工作,特别是要及时过问分管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在抓工作推进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主动指导。对分管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在抓工作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主动介入,亲自指导想办法、出思路、抓落实。三是主动问效。对分管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在工作中成绩不突出、落实不到位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时时对分管工作进行问效,督促整改好、抓落实、见实效。
坚持“四位一体”严奖惩。一是建立岗位责任机制。坚持县领导“包乡管部门”,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原则确定季度、年度工作目标,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单位、班子成员、具体责任人,明确节点任务、标准要求、完成时限等。二是建立目标管理机制。根据目标责任和工作性质,将全县被考核单位分为乡镇(街道)、党群部门、政府工作部门、司法及综合执法部门四个类别,研究制定年度、季度量化考核指标,按照“月调度、季考核、年总评”三种方式进行量化考评。三是建立干部激励机制。将目标考核结果与干部选任和奖励相结合,对目标考核总分排名前列的乡镇(街道)和部门,按照排名情况给予增加评优名额、增加绩效奖、提拨重用等奖励。对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给予减少评优人数、目标绩效奖和降职降级等处罚。四是建立干部召回机制。根据考核排名和县委对相关工作的掌握情况,对目标考核总分排名倒数的严格按照规定对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作出组织处理,并作为召回管理对象实施召回。
坚持“五式约谈”重实效。一是提醒式约谈。按照季度考核结果、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等情况,对分管单位主要领导时时开展提醒式约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二是沟通式约谈。对分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与该单位主要领导开展沟通式约谈,找到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三是警诫式约谈。对工作不主动,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分管领导时时召开该单位班子会议,开展警诫式约谈,警示告诫该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责令其及时找准病因,限期整改到位、抓好落实。四是督查式约谈。时时开展督促检查,根据督查结果开展约谈,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责令其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五是组织式约谈。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开展集中组织式约谈,对工作不主动、推不走、不到位,在季度考核中排名靠后的,严格按照《兴仁县“四位一体”干部管理办法》规定对相关人员采取降职降级、召回管理等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