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扎实推进妇幼卫生工作
为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达到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及时贯彻落实国家项目要求。近日,我县制定下发了《兴仁县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妇幼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全县妇幼卫生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督促、指导及负责具体事务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妇幼卫生是国家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健康状况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做好妇幼卫生工作,保障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直接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全县人口素质的提高,关系到全县同步小康目标的实现。要求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妇幼卫生工作激励考核机制,加强妇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要强化妇幼卫生工作督导和考核,扎实抓好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全力做好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工作。规范幼儿园、托儿所卫生保健服务管理,切实做好农村“两***”检查项目,加强母婴保健服务管理,推进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高质量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强化妇幼卫生信息化工作,提高妇幼卫生信息质量。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信息网络,推进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建立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信息工作平台,加大妇幼卫生信息的开发与利用,建立县级妇幼卫生信息沟通协调机制。要加大妇幼卫生宣传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婚前保健制度,加强妇幼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妇幼卫生的工作氛围,努力营造一个全社会关注妇女儿童健康的良好氛围。
通过基础夯实,着力推进妇幼工作,提升全县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力争2015年度,孕产妇建档率在90%以上、系统管理率达85%;0-6岁儿童(含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健档率95%以上、系统管理率达85%,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万分之30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降消、儿童营养补助、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宫颈***筛查、叶酸增补、艾梅乙、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全面完成并达到年度工作标准。
据了解,结合省、州“三按月”要求,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乡(镇、街道)责任状进行考核,相关工作项目纳入“三按月”进行管理,按月下达任务、按月督查落实、按月兑现奖惩,考核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将月调度和季度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计算,季度考核结果作为资金兑现、诫勉谈话依据。年终考核结果为四个季度考核结果的平均值,作为年终责任状兑现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中玩忽职守,编造假资料套取妇幼卫生项目资金的,视情节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