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加强耕地保护实现占补有余
2014年,安龙县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挂钩制度,严格加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对于建设项目确需占用耕地的,坚持实行“占一补一”的原则,确保补充耕地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用途管制制度管理土地;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巡查检查制度,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扎实推进“双保行动”,确保全县的耕地保有量52.9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4万亩不减少,保护率不低于80%。
二是加大土地整治力度,确保占补平衡。切实加强在建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建设工作,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60.58万元。完成了兴隆镇、栖凤街道办安马村等2个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幺塘片区、招堤海庄等4个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积极向上争取龙山镇、普坪镇等2个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批准立项,总投资5022.4万元,建设规模30720亩。通过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实现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占补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