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第一户建筑企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2014年3月24日,黔西南州怡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在望谟县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账户足额预存工资保障金3万元。
近几年来,望谟县灾后重建、招商引资等建筑项目越来越多,项目非法层层转包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时有发生。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农民工工资克扣拖欠问题,县领导和县人社局领导高度重视,从2013年底,县人社局领导开始为有效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拟写《望谟县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意见》交县政府研究行文、申请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到各有关部门、企业下发《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通知书》等相关工作。《望谟县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意见》规定,在望谟县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的所有工程项目都纳入了保证金实施范围,要求工程总承包企业、装修装饰等企业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预存务工人员工资保证金。
3月24日,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黔西南州怡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在望谟县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账户足额预存工资保障金3万元整。这是望谟县第一户预存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也是望谟县有效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而推行的一项重要举措的开始。规范了建筑企业工资支付行为,防止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保护劳动者尤其是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