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发放优待金7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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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近日,为贯彻落实《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兴义市民政局下拨了318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770万元,将由各乡镇、街道办民政办在春节前发放到位。 此次下拨经费为兴义市2012年冬季入伍义务兵第二年的家庭优待金,2013年9月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将在5月份左右发放。兴义市今年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根据城乡一体化的原则,按照2012年该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72元划拨,即每户兑现优待金19472元,进藏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户按19472元的1.5倍即29208元发放。
另据了解,为激励兴义籍现役军人在部队建功立业,兴义市制定了现役军人立功地方政府给予家属奖励规定,具体按照荣誉称号奖励5000元、一等功奖励3000元、二等功奖励2000元、三等功奖励500元、优秀士兵奖励100元的标准发给家属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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