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一事一议普惠制和特惠制工作通过复查评审
10月25日,由省财政监督检查执法总队李群育总队长为组长、省农发评审中心管主任为副组长的复查评审小组对我县2012年度“普惠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及2011年“特惠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示范村工作进行复查评审,县政协主席张胜琪,副县长刘启万、谭代武,县人大副主任李学富陪同评审,县四大家领导班子及相关成员单位出席了反馈会议。
在复查评审期间,验收组按照《贵州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验收评分标准》的相关要求,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项目点资金管理投入、组织机构、制度建设、项目申报、完工情况、奖补资金拨付、项目竣工决算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
在反馈会议上,李群育代表评审组反馈意见,就检查中存在的标志标识不明等问题进行通报,对我县项目建设成效和社会效应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一致认为,我县在项目的宣传发动、议事定事、组织实施、质量监管和资金使用等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并对项目标示标牌、档案资料收集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求我县就评审中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真正使项目惠及农户,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在听取反馈意见后,刘启万就评审组提出的反馈意见代表县委、县政府进行了发言,要求相关部门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逐条整改,确保达到评审组的相关要求。在下步工作中,我县将制定相关的奖罚、问责等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实施,让老百姓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