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投入420余万元回收学校食堂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望谟县将投入420余万元对县民中、二中、大观乡九年制学校等15个学校学生食堂进行回收,现回收工作已全面启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17号文件精神及省、州有关工作要求,为加强学校食堂的回收管理工作,望谟县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财政、教育、审计、发改、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学校食堂回收工作领导小组。从2011年12月份开始,对县内民中、二中、三中、大观九年制学校等15所学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清查,由县发改牵头,多部门配合对这15所学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评估。通过评估认证,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财政拿出420余万元资金收回学校食堂,并对积极支持回收工作的食堂承包商给予一定奖励。
学校食堂回收后,望谟县政府将采取有力措施,科学加强管理,确保学校食堂安全、规范、高质运转,为创建“平安校园”打下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