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召开老干部座谈会征求殡葬改革工作意见
会上传达了国家殡葬改革的有关精神和全州殡葬改革会议精神。汇报了兴仁县殡葬工作情况。为促进殡葬事业发展,提高殡葬管理和服务水平,树立殡葬新风尚,今年3月,省政府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力争2013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实现殡仪公共服务全覆盖,实行集中治丧;到2015年,县(市、区)周边区域、重点旅游乡镇、工业园区全部划定为火化区,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分别建成1个示范性城市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60%的行政村建立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要求推行遗体火化。今年召开的全州殡葬改革会议要求今明两年内全州所有县城实现集中治丧,到“十二五”期末在所有县城推行火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2001年6月,县人大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兴仁县城区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实行三天急葬,取得一定成效,后因多方面原因出现反弹。2003年4月在小石桥征用土地98.8亩作为公墓建设用地,现已建成吊唁厅5个、办公室1栋。建成的墓穴每个收租金2300元,到2009年初共出租500余个。从2009年开始,为配合城市建设迁入公墓近1000所,导致公墓穴位紧缺。
参加会议的离退休老干部纷纷发言,认为实行殡葬改革工作是顺应时代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希望县委、政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建全制度、管理办法,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实现殡葬优质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殡葬权益。
孙杰主持会议并要求参加会议的工作人员要作好会议记录,对老干部们的发言进行认真记录、梳理,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为下步作好殡葬改革做好准备。
40多名副县级以上离退休老干部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