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张付友之子张勇被曾某某驾驶的中型自卸货车在新龙场大坝子处碾压受伤。事故发生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事故双方当事人对责任认定无异议,申请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调解委员会受案后,经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当事人就损害赔偿事宜达成了调解协议,曾某某按协议履行了赔偿。至此,曾某某驾车致伤张勇的道路交通事故得到了圆满处理。
张付友深情地说:“我切身感受到了调解委员会的同志们兢兢业业,工作耐心、细心,执法公平、公正,更重要是关心、理解当事人的疾苦,为感谢委员会的同志们及时圆满处理了这次事故,我特意制送锦旗以表感激。”
据了解,兴仁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10年11月成立至今,成功调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87件(死亡事故41件、伤人事故242件、财产损失事故4件),调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获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