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兑现家电下乡补贴230万元
日前,记者从兴仁县有关部门获悉,2011年以来,该县完成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13557台(件),实现销售收入1769.23万元,兑现补贴230万元。
兴仁县自启动“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工作以来,县财政、经贸、农村信用社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认真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把“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宣传到广大农村,做到家喻户晓。为激活农民购买力,扩大农村消费升级,促进内需与外需协调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创新补贴兑付办法,进一步简化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工作“流程”, 对家电下乡补贴实行“商审商付”,对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实行“乡镇财政审核、乡镇财政兑付”,大大缩短了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兑付时间,整个兑付程序简单、透明、快捷,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高效发放。
据县有关部门统计,截止今年7月底,全县申报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3557台(件、辆),实现销售额1769.23万元,兑现补贴2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