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登记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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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据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介绍,水利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0日。普查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河流湖泊、水利工程、重点经济社会取用水户以及水利单位等对象。此次水利普查任务是全面查清兴仁县境内江河湖泊的基本情况、水利工程基本情况、经济社会用水状况、江河湖泊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水土保持情况、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建立国家基础水信息平台。
,县水利普查办全体人员深入全县各乡镇(街道)村寨,发放《致全县水利普查对象的公开信》,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水利普查工作氛围。大力抓好水利普查工作清查登记阶段的宣传,尤其是台账建设、数据采集、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宣传;抓好当前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水利普查工作结合情况的宣传工作等;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在3月底前编制完成清查登记初始名录;全面认真开展普查对象清查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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