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安排部署节后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
受低温凝冻恶劣天气影响,为“保电煤、促发展、保民生”,根据省、州要求,春节期间我县煤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均开足马力正常生产,但因煤矿留不住工人等特殊原因部分被迫放假。为确保县域停产放假煤矿在安全投入到位、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到位的前提下尽快恢复生产或建设,普安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切实做好煤矿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及节后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1]18号)、《州安委办关于普安县久丰煤矿实行包保责任制以后连续发生两起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州安办[2011] 5号)要求,2月8日收假后立即对节后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进行了详细、周全安排部署。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安监局、县煤炭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安监局煤监股、产煤片区安监站负责人和煤炭局矿山管理站负责人为成员的节后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节后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技术把关、协调、指导及材料报送。
二是强化工作部署。印发了《普安县2011年煤矿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方案》,要求煤矿企业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节后复产复工工作计划报县煤炭局批准后立即组织对矿井内、外部供电系统、备用电源、矿井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抽放水系统、瓦斯抽放系统等进行一次全方位检测检修,确保主扇、排水、瓦斯排放等关键设备供电正常。煤矿企业自行检测检修结束后经煤矿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后,再由煤矿企业书面向县安监局、县煤炭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安监局、县煤炭局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煤矿停产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设施设备检测检修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县安监局、县煤炭局主要负责人和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县安监局书面通知煤矿复产复工。
三是强化工作纪律。为切实为煤矿企业解决复产复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难题,确保煤矿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稳步推进,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在复产验收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九条禁令”相关要求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向煤矿企业吃拿卡要、收受财物或有价证券及礼金礼品,不得以任何理由人为设置障碍推诿、拖延验收、审核、签批工作,对故意人为设置障碍拖延验收、刁难煤矿企业的,将按照“三个建设年”相关文件要求严厉问责,涉嫌违法违纪的将坚决从严处理。同时,成立了以县监察局副局长任组长,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主要负责人和县纪委驻县安监、煤炭纪检组长为成员的煤矿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督查组,负责对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进行度进行督导、对验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验收工作中干部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验收工作中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确保县域煤矿早日顺利通过验收恢复生产,进而为实现全县2011年经济持续稳步发展和“争先进位”工作目标开好头、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