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2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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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会议首先听取了兴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清波作的人大办公室副主任人事任职议案的报告,听取了检察院检察长龙大海及法院所作的副检察院副院长、法院副院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等人事任免议案报告。县委组织部有关人员就拟任命人员基本情况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了介绍。
介绍结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分为两组对上述人事任免议案进行审议,并在其后举行的全体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经投票通过了上述人事任免议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清波向获得任命的人大办公室副主任辛忠武等17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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