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召开2010年度退耕还林县级阶段自查验收工作会
11月30日上午,兴仁县2010年度退耕还林县级阶段自查验收工作会议在县林业局七楼会议室召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确保201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阶段验收工作顺利完成,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阶段验收工作的通知》、《贵州省林业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省级阶段验收工作的通知》和黔西南州林业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省级阶段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县级自查验收工作,兴仁县2010年到期退耕还林全部为2002年实施的退耕地还生态林,总面积24145.81亩,其中百德镇、田湾乡、巴铃镇4953.07亩接受省级检查,其余15个乡镇(街道)19192.74亩实行乡镇(街道)间交叉检查,检查时间为
会议要求,搞好这次自查时间紧张,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和林业站长要全力以赴抓好,选定工作能力强的干部作为验收人员并及时组织培训,每个验收人员要准确掌握培训办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查验收,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禁谎报虚报、弄虚作假,严禁“人情验收、关系验收”,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确保2010年度退耕还林工程阶段验收工作全部达到合格要求。
会上,对自查的技术标准、调查方法、自查验收表格的填记、自查成果的上报等业务工作作了培训,对全县林权制度改革近期有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县林业局领导班子、各股站室负责人和18个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林业站长及1名技术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