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禁止向无牌无证机动车提供燃油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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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5月1日,兴仁县交警大队、安监局、经贸局、石油公司负责人为全县16家加油站送去《禁止向无牌无证机动车提供燃油的通告》,并督促各加油站将通告张贴在显眼位置,这标志着兴仁县禁止向无牌无证机动车提供燃油工作正式启动。
为切实消除车辆事故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的行车秩序,根据《黔西南州2009年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兴仁县2009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兴仁县将从5月1日起禁止向无牌无证机动车辆提供燃油。为保证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交警大队、安监局、经贸局、石油公司负责人为全县16家加油站送去《禁止向无牌无证机动车提供燃油的通告》,同时将文件下发到各加油站。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交警大队、安监局、经贸局将明查暗防,对有意向无牌无证机动车提供燃油的加油站,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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