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亨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环境
册亨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环境
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册亨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第二次公告如下:
1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册亨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
项目地点:册亨县者楼镇委俄沟
建设单位:册亨县自来水公司
建设规模:处理能力40t/d、总库容为22.4万m3
服务范围及服务人口:服务范围主要为册亨县城区及县城邻近的村寨,服务人口2020年达3.78万人。
2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达到的环境效果
施工期:
(1)构筑物基础开挖,对地表植被破坏易产生水土流失。因此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绿化,减少水土流失。(2)施工中由于建筑材料运输、装卸、混泥土搅拌等,将会有大量尘埃散逸在周围环境空气中;道路扬尘污染;物料堆放期间由于风吹等引起扬尘污染,对环境空气有影响。因此施工场地要合理布设,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加盖篷布,道路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粉尘对环境的污染。(3)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机械、器具清洗产生的废水,该废水集中收集后,用于施工灰浆的拌和。减少新鲜用水量,降低废水的排放量。施工期生活污水:根据本项目的工程量及工程环境,施工人员来自场区周围的村寨,场区内不设宿营地、不设食堂,施工人员自备就餐。场区内建旱厕,定期清理,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产生。(4)废渣:施工期废渣主要为场区工程开挖产生的弃土石方,以及少量的生活垃圾;施工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达到挖填方平衡。场区不建弃渣场,弃土用于库区库底的衬垫以及垃圾体的覆盖用土;弃石用于坝址及排水沟渠的石料,其废渣产生量较小,对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
(1)废气和恶臭
填埋场废气由微生物分解垃圾中的有机成分产生,主要成分为甲烷、氨气、硫化氢、甲硫醇和粉尘等。甲烷是可燃气体,与空气形成混合气体后在一定体积比范围内(甲烷占5~15%)易发生爆炸;氨气、硫化氢和甲硫醇为强刺激性气体,具有恶臭味,而且硫化氢对人体有毒。
本填埋场拟设置较完善的导气系统,引出气体采用甲烷报警器和燃烧装置监测废气中甲烷的浓度,当甲烷浓度超过5%时通过自动电子点火或人工点火燃烧排空。正常排放时,废气燃烧后主要成分是水和CO2,对环境基本无影响。但事故排放时,不燃烧即排放的废气对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2)填埋粉尘:填埋场粉尘主要由覆土及运输车辆产生,作业区及道路扬尘与气象条件有关,干燥时节,有较强风力时,扬尘较大。采用车辆密闭,场内洒水作业等防治,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3)废水:垃圾填埋场渗滤水含高浓度的有机物和无机盐类,呈深褐色且有严重恶臭,需建污水处理系统。渗滤液采用“调节池+化学沉淀/脱氮+厌氧折流流化床反应器(ABFR)+接触氧化+芬顿化学氧化处理系统+强化混凝+RO反渗透系统”的方案处理达《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规定后排入委俄沟-伟长沟-者楼河。
生活污水可采用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城市截污管,进入册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4)噪声:填埋场噪声主要由填埋机械引起。推土机、挖掘机、运土汽车、压实机等,声源强一般80~100dB(A);污水处理系统噪声主要由鼓风机引起,声源强约100dB(A);道路噪声由垃圾运输车辆产生,声源强85~90dB(A)。
3 以新带老
对原有垃圾场进行妥善处理,减轻对周围村寨的影响。
4 填埋场卫生学评价
(1)嗅感:在填埋初期,场界恶臭污染物浓度和臭气浓度均小于2.5级;在填埋中前期以后正常排放时,废气点燃排空或回收处理利用,臭气浓度不超标。因此,项目恶臭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害虫、病菌:垃圾和垃圾渗滤液是害虫和病菌的孳生地,需严格遵守卫生填埋的各个工序,垃圾和土的压实、垃圾和废水的喷药、消毒,环环均要高度重视,不能松懈。
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为了保护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册亨县城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新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分析建设项目该项目选址基本合理,垃圾卫生填埋工艺及渗滤液处理工艺符合贵州实际,总体布局比较合理,只要认真按照有关卫生填埋的技术规范,执行本环境影响评价所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实行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管理,项目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是显著的,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亦可控制到最低程度。项目建设和使用基本可行。
6 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考虑本工程影响范围。主要以本工程厂址周围村庄的居民等。
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要求。
(2)对工程卫生填埋场选址的意见和要求。
(3)对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4)公众认为的其它意见和要求。
7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在册亨县政府、者楼镇、平央村公告栏、,张贴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告,政府网站上公示;公众还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查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的意见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
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名称:册亨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罗光荣 联系电话:133****1273
地 址:册亨县河滨路6号 邮编:55220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李燕 联系电话:0851-5503689
地 址:贵阳市新华路70号 邮 编:550002
8 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公开的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告内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09年3月16日至2009年3月25日。
册亨县自来水公司(盖章)
200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