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开展2015年度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州精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按月”进度,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近日,由兴仁县政府组织,全县15个乡镇(街道)及县直相关单位共120人组成5个调查组及两个巡视组,顺利完成了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终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座谈调查及电话随访等方式,分别从组织管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老年人保健、0-6岁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和重症精神病管理、慢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服务执行情况、社会效果及满意度等方面按照考核标准严格评分。
考核调查坚持实事求是,对扣分个案作好详细记录,准确提出扣分依据;对个案真实性的核实,采取电话和入户见面核实相结合,电话核实时必须录音,入户核实时必须***;调查组要在所有项目考核结束后,如实填写考核得分汇总表,并将被考核单位的现场考核得分当场汇总并告知。调查严格遵守考核纪律,不得违反调查纪律“八不准”和中央“八项规定”。为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的进行,成立了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个案评定领导小组。负责对在考核工作中存在争议和乡镇(街道)申请复核项目的评定判分工作。
通过考核,乡镇党委政府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重视力度得到加强,打破过去仅依靠卫生行政和业务部门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做到了按月下达任务、按月落实、按月兑现经费,专项经费做到了专款专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管理逐步规范化,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乡村两级人员责任心进一步增强,基层一线人员的工作能力得到提升,为全面推进与规范开展来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本次考核的主体为乡镇党委、政府,结果将作为核定2015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和兑现奖惩、责任追究、诫勉谈话、后进促进的依据。考核坚持“奖优罚劣”原则,考核结果排名前三位的,给予经费补助;考核达不到90分且排名后三位的,除报州级处罚外,还在获末位的单位召开后进促进会,其主要领导作表态发言,并按比例核减项目经费。
截至目前,本次考核各乡镇的考核排名情况和其他汇总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后进促进会议正在筹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