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一是建立调解队伍。建立了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调解委员会相互协调联动的调解工作机制。采取以会代训、以会代培、以案代培方式,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向乡镇调解员发放便民利民联系卡,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技能。今年上半年,调解结案和撤诉结案888件,调解撤诉率65.20%。
二是提高审判能力。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司法能力提升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提升”等活动,加强法院工作者法治理念、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同时,采取集中教育培训、业务研讨、“以会代训”等方式,提高法官、书记员业务水平。
三是打造阳光司法。建立健全网络裁判文书管理,规范裁判文书上网程序,并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工作考核。今年上半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448份生效法律文书。同时,举行“公众开放日”和新闻发布会活动,让公众走进法院、了解法院。
四是提供便民服务。打造“一站式”“窗口型”服务平台,在立案庭开展争创“巾帼文明岗”活动,将“来访须知”“首问责任工作制度”上墙公示,制作发放诉讼服务指南小册子,方便群众诉讼。同时,成立了黔西南州法院系统首个“诉讼服务中心”,将分散的20余项程序性诉讼事务转移至窗口统一办理。
五是探索审判改革。实施“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改革,选任4名审判长、10名独任审判员运行改革工作机制,实行审判长、独任审判员对其审理的案件负责并签发裁判文书;推行“院长带头办案”机制,院长每年至少参加合议庭主审案件4件,副院长每年至少参加合议庭主审案件6件。
六是拓展职能作用。抽调司法干警615人(次)参加兴义市城区街面治安巡逻执勤;针对“两抢一盗”“醉驾”等多发性犯罪,召开公开集中宣判,震慑了犯罪分子;利用节假日进行法制宣传,提高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开展司法协作新模式,与广西、云南接边地区县法院建立法庭协作机制,签订了《桂滇黔三省(区)六县一市接边刑事审判司法协作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