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2016年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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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9日发表
12月11日,兴义市2016年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会召开。
副市长刘舟出席会议。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传达了《兴义市2016年城乡低保提示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年,兴义城市低保标准为54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3132元/年;城乡低保从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低保核查范围是2015年12月底前享受的城乡低保对象和新申请的低保城乡居民家庭;核查的主要内容是家庭收支情况;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核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农业人口的1.5%以内。
刘舟要求,全市要严格按照低保标准来执行,精准认定城乡低保对象,把真正困难的群体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安排部署,做到强化组织领导、资金保障、部门协作、宣传培训、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服务民生、服务发展水平,为推进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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