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五项措施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区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机制的意见》。通过五项措施,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一是建立机制、确定思路。明确由党组书记、局长负责,主管政法工作副局长牵头抓总协调,引领各部门共治,各镇、街司法所协同的工作机制。并将多元化解工作列入局党组和各镇、街司法所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搭建平台,多元化解。建立集矛盾纠纷受理办理和公共法律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局多元化解系统平台,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由“单一方式作战”向“电子化模式”(电脑屏、手机屏)的转变和发展,真正实现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深度融合,通过12348辽宁法网形成了矛盾纠纷线上登记、调解、转办的“大数据+多元化解”的网络模式。
三是贴近群众、整合资源。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紧紧围绕基层法律服务“贴近群众、面向群众”的特点,大力整合现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探索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向村、社区延伸,让更多群众得到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回应更多民生需求。
四是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格落实村(社区)一周一排查,镇、街一月一排查工作制度,采取边排查、边调处、边化解等方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是筑牢防线、助推平安。积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推进“枫桥经验”本地化,扎实做好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