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工商局到兴仁县回龙镇狮子村开展法律法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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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根据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加强全州支部结对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州委办字〔2015〕44号)文件和《黔西南州工商局机关党支部与兴仁县回龙镇狮子村党支部结对扶贫工作方案》要求,11月4日黔西南州工商局同步小康及党建扶贫工作组到兴仁县回龙镇狮子村进行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州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邹盛荣科长、微企办岳金玲科长就消费者权益自我保护及消费维权、微型企业发展优惠政策及申办程序等知识在纳坝村场坝举行了专题讲座,向在场群众发放了宣传资料。此次培训,向群众宣传了消费者权益维护相关知识,向发展愿望迫切的群众宣传了政府的优惠政策,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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