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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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近日,宿迁市出台《宿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围绕“一增、二保、三防”目标(增加森林蓄积量,保持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稳定,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到今年11月底前,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明确市级总林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林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国有林场、流域性河道等13个生态重要区域,由市党政领导分别担任市级林长;县乡(镇)村相应设立本级林长。
截至2020年底,全市森林覆盖面积21.7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23.14%,位列全省第三。规划到2025年,完成造林绿化面积5万亩,抚育森林面积10万亩,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森林资源质量显著提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8%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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