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民政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出台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印发
《方案》强调,州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和州老龄办全体干部职工,均要重点围绕规定的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自查清理。属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要分清责任主体,明确整改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属于制度机制不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的“笼子”没有扎密、扎紧、扎实,特别是有制度不执行或者制度的刚性约束执行不到位的,要从源头上有效根治,抓好源头治理;属于“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区分问题性质,明确集体或个人的行为责任,根据有关规定逐件逐事逐人进行纠正或处理。
《方案》要求,要把“抓早抓小”有机贯穿于州民政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全过程,依据行政监察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查清理、巡视返馈、专项监察、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途径多渠道了解掌握问题线索,对在集中整治区内主动报告违纪问题、主动上交违纪所得、主动作出深刻检讨的干部职工,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宽严相济、依纪依规的原则,视情节恰当进行处理。对于不主动检查和报告自身存在违纪行为的干部职工,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方案》还对州民政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检查、注重工作结合、统筹全面推进等工作措施和落实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