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环保局到普安晴隆开展环境监管和能力建设调研工作
8月6日至7日,黔西南州环保局党组书记余高品、局长陈先华带领调研组,先后深入普安、晴隆县对环保部门能力建设的难点问题和贯彻落实《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州委办字〔2015〕112号)、《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州委办字〔2015〕113号)和《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落实国家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稽查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字〔2015〕116号)(以下简称“一通知两方案”)的情况进行调研。
(州环保局领导查看普安县业务用房建设情况)
8月6日,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普安县环保局监测监察业务用房建设情况后,在县环保局办公室听取了工作汇报。在汇报中,普安县环保局提出在能力建设方面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有编制,但缺乏监测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是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购置存在资金缺口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州环保局党组书记余高品提出几点建议,一是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问题;二是罗列清楚所缺资金的具体情况,多方面努力,争取政府和各级的补助支持;三是在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一通知两方案”工作方面,要拟定贯彻落实具体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各块工作的时间节点报县政府审定实施。
在听取普安县环保局关于挂牌督办久丰煤矿、工业园区整改、“土政策”清理等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汇报后,州环保局局长陈先华提出“不仅要逐一落实西南督查中心反馈的整改意见,还要完善相关材料,举一反三,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得到落实”。
(调研组同晴隆县政府领导座谈)
8月7日,调研组一行来到到晴隆县,在政府四楼会议室,与县人民政府县长查世海、分管环保的副县长、县编办领导及县环保局班子成员等进行座谈。州环保局局长陈先华首先通报了对晴隆县环保执法工作开展稽查的情况,并对晴隆县环保工作目前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州环保局党组书记余高品针对晴隆县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要将州委州政府的“一通知两方案”纳入重要议程,从政府角度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整合各职能部门力量,落实网格化监管要求;二是要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尤其是人员建设和业务用房建设;要加强环保班子建设,要配备好与工作相适应的人员和编制,要抓紧解决机构(应急、宣教、信息)问题。
晴隆县政府领导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后表示,将逐一按照调研组的意见和建议加以整改落实。要按照州委州政府“一通知两方案”的安排部署,深化和细化下一步工作措施,做好晴隆县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方面的工作。座谈结束后,州环保局调研组和县政府领导还到县环保局办公点,实地察看了办公环境。
通过本次调研,对我州环保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及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一通知两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有效的建议,对引领县级环保部门抓住新常态下环保工作的挑战和机遇,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州环保局人事教育科 韦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