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工商局积极组织学习贯彻新行政诉讼法
7月30日,州局机关围绕“贯彻学习新《行政诉讼法》”为主题,以局党组领先、梳理亮点、专题讲座的形式开展第七次中心组专题学习,州局党组书记、局长周茂萍主持会议,党组成员、经济检查支队长王燕国作专题发言。
王燕国支队长详细介绍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立法过程,梳理出“扩大受案范围;行政机关不得干预、阻碍法院立案;应当登记立案;起诉期限延长到六个月;增加调解制度;完善审判监督;行政首长应当出庭应诉;可跨区域管辖;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可拘留拒不执行的行政机关直接责任人”等十大亮点内容进行辅导学习,对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如何***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三难”问题进行分析讲解,结合工商职能,重点强调了“增加可提起诉讼的情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延长救济时限;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等学习内容。
州局经检支队副支队长姜文信、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科长冯跃进结合本职工作作补充发言。
周茂萍局长最后强调:新《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后,全局干部职工要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州的大背景下,高度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局党组要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利用法治思维依法决策,不触碰、不逾越。结合当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行政执法干部,要主动作为、积极谋划好本职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应用法律,切实履行工商职能,达到强化市场监管,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目的。
州局党组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