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市场监管及主动作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我们党确立的伟大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根本意义。******多次提到,“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唯有依靠法治,才能凝聚中国共识和力量,弘扬中国精神,共建法治之中国,复兴中华之文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根本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证明,唯有依靠法治,才能突破利益固化之藩篱,攻克深层复杂之难题,确保改革有序进行,通过良法善政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全体人民最大福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党自身建设的目标――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长期执政具有根本意义。唯有依靠法治,以法治作为执政之根本遵循,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才能夯实执政基础,巩固执政地位。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的意见》(黔府发〔2013〕29号)及州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兴义市于2014年9月底,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市工业贸易和科学技术局的酒类流通监管职责进行整合,组建了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主要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中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全体市场监管人员在新时期、新机遇、新常态下,做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水平。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有作重要作用。
自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以来,做好整合执法资源,切实履行市场监管工作职责,在市场监管及主动作为方面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落实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市场主体准入,优化登记服务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发展。
在注册登记工作中,我局认真贯彻***《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省政府工商登记先照后证实施意见》,为实现兴义市2015年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目标,坚持“发展、服务、和谐”主线,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开辟“绿色通道”,优化登记服务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扩大就业;认真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民营经济“三年倍增计划”,大力培养民营企业家队伍,2014年以来至今,核准登记各类企业972户(含分支机构)、注册资本260106万元,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5542户、资金数额17***7.25万元。全力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加速发展,促进民营经济比重进一步提高。
二、严格监管执法,主动作为,确保“三大安全”。
(一)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2014年初与全市26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8个主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全市出动执法人员7000余人次,开展了非法添加瘦肉精专项整治、水产品违法添加物孔雀石绿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工作、开展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开展食用油、白酒等重点品种专项治理、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等多达20余次。指导农村宴席备案管理3000余户次。开展重点时段(中高考)和重要节假日(元旦、春节、元宵、端午、重阳、国庆、中秋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14367户次,罚款30余万元,通过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是强化生产过程控制,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围绕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狠抓目标任务的落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加大食品监督抽查力度,提升监管水平。抽检产品89批次,抽检平均合格率为91%,抽检批次同比2013年增加5%。抽检结果通过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告,对9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单位,依法严格处理,并约谈企业负责人14家(次),督促其认真落实整改,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检查生产企业215家(次),小作坊71家(次),立案查处1起。产品涉案货值2.1万元。帮扶指导企业44家,培训企业员工200多人。
三是严格流通监管执法,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做到集中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认真抓好落实,依法加强监管,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抓好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集中整顿;2014年以来至今,共检查经营户13750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56个次,捣毁售假窝点2个,依法注销209户食品流通许可证,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4件,罚没金额3.838万元,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840公斤,受理并查处申诉举报案件6件,移送司法机关2件,有力维护了食品消费安全。快速筛查流通环节食品954批次;完成抽样检验112批次,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为97%。
四是落实餐饮单位主体首责,加强社会监督,确保餐桌食品安全。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全面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餐饮服务单位4179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443份,责令整改225户次,立案查处11户次,罚款5.1万元,取缔无证经营3户,约谈106户次;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完成100个批次样品监督抽检任务;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我市2256家餐饮服务单位中持证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达2186家,量化分级管理率为97%,规范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4份,现场审查合格及整改后合格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587户,办理延续餐饮许可证31个,健康培训合格证8729个。对重大活动进行食品安全餐前保障专项检查12次,确保了重大活动期间23895人次餐饮食品安全。五是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完成行政许可办理事项61件,其中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筹建通知6件、新开办验收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4件、验收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4件、许可变更事项28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验收许可4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新申办验收发证5件、二类备案4例、办理保健食品前置审批6件;开展了药品、保健品市场专项检查,共检查药品零售店18个,诊所6个,没收问题鱼肝油14盒、各类过期劣质药品、保健品50余盒(瓶),取缔无证药店1个,完成药物不良反应上报328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上报32例。2014年,我市被纳入电子监管试点单位的49户药品零售企业,除个别因设备问题不能正常使用外,均已顺利运行,完成药品抽检计划50批次,立案2起,有效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新受理开办医疗器械兼营企业3家;强化医疗器械流通环节日常监管,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4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12家,对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检查覆盖面达100%。
(二)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项整治工作。与全市292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率100%;与辖区内8家重点监控单位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签订率为100%;特种设备检验率达到100%;开展节日期间安全大检查,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家次,检查特种设备781台次,其中锅炉142台次,电梯358台次,起重机械180台次,气瓶充装单位6家次,液化石油气经销点18家次,压力容器77台次。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68份,立案查处违法违规单位5家,行政罚款共计10.7万元;自5月接受州质监局委托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以来共受理118份申请,共办结857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补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76份,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达100%。开展了气瓶充装单位和化工、冶金、公路等重点环节和在建项目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配合州质监局开展特种设备司炉人培训和考核取证工作;在贵州兴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增强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加强市场监管,保障质量安全。一是深入开展“红盾护农再富农工程”。加强行政监管与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相结合,强化农资经营者是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农资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检查经营户487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户,签订农资经营责任书75户;2014年9月23日积极配合省工商局在兴义市敬南镇、马岭镇开展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对4户农资经营户(敬南3户、马岭1户)进行抽检化肥5个批次,农药3个批次。对通报为不合格的农资商品,依法进行查处。二是严厉打击制假售劣和商标侵权行为。为全面提升商标保护水平,积极开展打击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4件,罚款6.13万元;查处违法户外广告5件,结案4件,罚款2.45万元。
二、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市场点多面广,经济欠发达,农民识假、辩假能力不强,客观上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二)在农村边边远的地方假冒伪劣产品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销售环节在检查整治,生产环节在生产批发。给监管带来难度。
(三)农民安全消费意识淡薄。与城市居民日趋成熟的消费理念相比,农民安全消费意识较淡薄,对假冒伪劣商品可能能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低廉的价格往往成为农民在购买和使用商品的时最主要因素。农民安全消费意识淡薄,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各种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占据一定市场。
(四)食品药品监管力量薄弱。,面临执法人员少,监管面积大,经营户多等情况,使食品安全监管存在一定死角。
(五)食品药品监管手段滞后。目前,食品药品行政监管执法一直沿袭过去的监管办法,监管方式单一,主要根据上级安排布置任务、专项整治活动和集中整治工作,或者群众举报进行监督检查,现代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不高,导致执法成本高,工作效率低,监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不高。
三、强化主动作为,加强市场监管建议。
在新常态下,我们要坚持以改革统领全局,坚持把法治建设贯穿始终,坚持“发展、服务、和谐”主线,严守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围绕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实施名牌战略,提升质量水平,强化消费维权,进一步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保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完善生产、流通、餐饮等多环节统一和有效衔接的监管机制,加大食品抽样检验力度,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强化抽检后处理;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管,深入排查治理食品“两超一非”、肉制品、白酒、重点节假日、校园周边环境等专项整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继续推行餐饮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制度,依法实施动态监管;认真落实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季度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餐饮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应急体系,及时有效应对各类餐饮安全突发事件。
2、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强化特种设备监察管理平台的应用,加强风险分析研判,组织应急演练,切实提升风险防范、应急处置两种能力;强化基层分局监察人员业务培训,完善一线管理网络建设,夯实队伍素质、工作机制、执法监督三个基础;认真做好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继续做好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推创新,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稳步实施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好改革措施,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
(三)重服务,营造优质高效的扶持环境。
1、继续抓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作好早安排、早落实,进一步创新扶持政策措施,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实施好“3个15万元”政策,坚持“数质并重、质量为先”的原则,推进“一个体系”、“两个机制”的信贷扶持政策的落实,切实帮助微型企业解决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微型企业的扶持比重,重点围绕兴义市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来同步推进,要注重抓好后续帮扶工作。
2、加大标准化服务力度。继续开展标准化“定制式”服务,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在去年已经获得批准实施的重点标准化项目的基础上,对照贵州省十大标准体系建设,选准切入点,确定重点参与的领域,确定具体的标准化项目,协调指导好标准修订,做好标准的宣传推广和实施效果评估。
(四)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切实加强竞争执法和经济检查工作。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重点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公用企业及企业垄断性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对重点领域开展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新出现的非法集资案件,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贵州省工商局集中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扎实抓好集中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加大各类经济违法违规行为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2、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强化网络市场监管,推进网络市场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主体网站;加强农资、建材、汽车配件、成品油、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监管;强化合同监管,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确认公示工作,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推进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加大对重要行业领域“霸王条款”的整治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广告监测,强化广告监管,开展以传统媒体为重点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以“打传销、反欺诈、保平安”集中整治行动为抓手,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深入开展“无传销城市”、“无传销社区”的创建工作。
3、推进计量监管。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向市政府汇报,争取出台兴义市推动计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鼓励性政策;选准确定近期和中长期重点培训对象,做好实施方案,持续、有效、稳步推进计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继续加强民生计量、计量检测机构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计量秩序;开展重点能耗企业的能源计量监管,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4、加强认证监管。加强对强制性产品、有机产品的认证监管工作,加大获证企业的巡查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管理体系及食品农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及认证机构的专项监督检查,提高认证有效性。
(五)夯基础,营造高效廉洁的内部环境。
1、扎实开展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要求,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责,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努力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2、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纪律建设。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局党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狠抓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坚守底线、筑牢防线、不闯红线,不碰高压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和清廉,提高监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