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城乡低保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今年7月至10月,黔西南州集中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城乡低保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州清退城乡低保对象6127人(其中人情保、错保774人),新增低保对象886人。截止2014年10月,全州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26993户451612人、城市低保对象18419户 27567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州城乡低保救助工作,切实解决低保救助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错保”、“人情保”等突出问题,提高为民服务能力。根据省民政厅《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7月初,州民政局拟发了《关于扎实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的通知》(州民通[2014]59号),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发z2012{45号)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和建立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黔西南州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印发了《黔西南州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承诺回避和投诉举报制度》(试行)的通知(州民通〔2014〕***号)等制度,集中开展全州“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工作。
工作安排后,各县市、乡(镇)积极对照《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及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有关规定,认真复核在低保申请受理、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各个关键环节的流程执行情况,按照“三环节,十步骤”工作程序,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全州全面复核城乡低保对象480054人,通过建章立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州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的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1547户9470人。复核清退低保对象6127人(其中:错保、人情保774人),通过发现机制,新增对象886人。查办举报“人情保”、“错保”15件,查证属实10 件,处分村干部2人、乡干部1人。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旨在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救助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打造“阳光低保”“公正低保”,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推动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