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对我州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暗访
省安监局对我州安全生产工作进行
督查暗访
根据《***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部署,按照《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工作安排,2013年8月12至15日,由省安全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叶文邦、安全监管四处周和平处长等分别带队组成的省安全生产督查组对黔西南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
督查组对黔西南州的黔西南州泰安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安龙县恒锐石材有限公司、顶效闽黔金属压铸有限公司、贵州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南复烤厂、贵州锦丰矿业有限公司、贵州黔桂金州建材有限公司、贵州醇酒业有限公司、贵州森商砼水泥混凝土搅拌站、黔西南州博宇集团安龙庆瑞铁合金有限公司、安龙海螺盘江水泥有限公司、黔西南泰龙(集团)闵龙金属冶炼有限公司、黔西南金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共计12家工贸企业分别进行了现场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督促所辖市(县)级安监部门就其逐一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立即组织整改,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完毕。同时要求省、市和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做好***督导和核查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督查组认为:黔西南州及兴义市、安龙县和贞丰县等地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认真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积极推进,取得较好效果。一是早安排、早部署。认真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了具体方案,深入开展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明确要求辖区各地进一步深化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检查,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防止一般事故发生。三是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通过对企业的现场突击检查,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督查组与安监部门和企业交换了意见,提出了整改要求。
1、黔西南泰龙(集团)闵龙金属冶炼有限公司现场2台矿热炉(2×12500KVA冶炼炉,其中1台运行)均为半开放式,炉前作业较混乱;作业现场高温灼烫、烟尘弥漫现象严重,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不规范;配电机房无安全警示标识,未设置消防灭火设施;现场安全警示标识不完善,各现场作业岗位未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牌;现场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高温防护服、防护眼镜、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从业人员未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未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贵州醇酒业有限公司储酒罐区现场管理较混乱,其中现场检查储罐区为48×55吨,储酒罐管道、阀门等设备维护有待加强;安全警示标识不完善;罐区未设置乙醇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强制通风设施、事故集液池及围堰等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罐区消防设施不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