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到我州调研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工作
7.24~25,省妇联杨玲副主席一行4人到我州对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由州民政局、州妇联联合成立的黔西南州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挂牌成立以来,依托黔西南州救助管理站和州社会福利院现有设施,充分利用救助管理机构在人员、设备、设施上的优势上而拓展的一种新的救助内容,为因受到家庭暴力侵害后无处安身、需要暂时庇护救助的妇女、儿童和老人提供救助。庇护中心将生存救助和维护合法权益相结合,除提供优质的生活服务外,还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
家庭暴力受害者最需要的一是人身安全,二是法律和心理咨询,三是隐私保护。
家暴受害者寻求帮助时只须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报警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分别向居住地街(镇)妇联和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非工作时间或紧急情况下,受害人可持派出所出具的报警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直接到救助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及时给予救助。
庇护中心除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食宿外,还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对心理辅导,帮助受害者树立自尊、自强、自信,自立的能力。并对施暴者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避免家庭暴力事件的再次发生和帮助其家庭成员尽快恢复身心健康。
反家暴工作任重道远,仅凭民政和妇联很难将工作做好做细,需政府部门、群众、非政府组织共同形成合力,完善社会支持体系,为家暴受害者撑起一片蓝天。
继州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挂牌成立后,全州8县市救助站相继成立了家暴庇护所,可为全州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儿童和老人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