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对我州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全省安
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3〕115号)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胡雪雅(省工商局个体处副处长)、徐雪峻(省工商局个体处干部)、姜敏(省教育厅民办处副主任科员)一行四人,在州人民政府副处长级督学陈运忠、州工商局副局长郑开礼的赔同下,于2013年7月1日至4日对对我局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省检查组深入安龙县普坪中、小学、安龙二中、四中、县幼儿园;兴义市沙中、小学、幼儿园、兴义中学、崇文中学(民办):晴隆县光照中、小学、县幼儿园、晴隆二中等学校就校园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组一行还到安龙县教育局安全股检查工作并查阅了相关资料,通过看、问、查阅相关材料、座谈、听取汇报等形式,了解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对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学校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自然灾害防范、危险化学品管理、校园安保体系建设、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学校安全教育、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等工作开情况。
反馈会上,检查组认为:我州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一是思想认识显著提高,反映敏捷,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落实到位;二是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资料齐全,今年工作安排部署扎实,对各县(市)督导有力,使校园安全工作相对处在一个比较平衡状态;三是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调研深入。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整改意见:一是要求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肩负起做好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二是加强校园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抓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三是要进一步规范警务室台帐的管理,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对一些学校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求限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