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消防支队四项重点整治深入推进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
为扎实推进“十八大”安保工作,黔西南州消防支队突出四大整治重点,在全州范围内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控制火灾隐患“增量”,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不断改善全州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整治。支队结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加大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期间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等习惯性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的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限期整改;对建筑消防设施缺少或损坏的,限期增设或修复;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坚决予以拆除。对于经常发生习惯性违法行为的部位,大力推广使用安全推闩、电子门禁系统等技防设施和张贴警示性、提示性标牌。检查社会单位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灭火器是否到期,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现象。重点查看灭火疏散演练记录、方案及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工作,实地查看了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对消防安全管理人提问如何报警、如何疏散人员、如何扑救初起火灾、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使用等情况,对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检查。
――突出旅游景区消防安全整治。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指导工作的开展,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密切配合,重拳出击,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务求取得实效,坚决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强化整治力度,严查违法行为。职能部门要认真分析旅游景区的特点及专项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督和专项治理工作的力度,切实做到“监管到位、管理到位、整改到位、执法到位”。要按《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把消防安全责任逐企业、逐场所、逐领导、逐岗位、逐人落实到位,形成人人抓、人人做的良好氛围。
――突出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和场所整治。重点抓好自动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和维护保养情况的排查整治。对应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排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缺少的,责令限期整改、安装调试到位;损坏、拆除、停用的督促单位责任及时维修、恢复,投入正常作用。针对当前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在施工、使用过程中存在施工企业擅自降低技术标准,不按规范施工和管理使用,单位对设施维护保养不及时、不到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业务不熟练,操作技能不高,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带故障运行或是无法运行,设施整体运行寿命大大降低,不能发挥其应有的预警和灭火效能的实际,严格依法监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突出消防产品管理整治。加大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使用领域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的监督管理活动,认真查验现场使用的灭火器的合格证明资料,依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进行现场检查判定,同时利用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核查产品信息,对使用身份信息不清晰、经现场检查判定质量不合格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有关条款依法处罚,并及时函告工商、质监部门依法处理。积极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开展工作,联合部署,联合发文,联合执法,密切协作,相互反馈,全力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全环节链条,重点打击黑生产点、黑心供应商、造假窝点。配合经侦部门深入推进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犯罪的专项行动,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经侦部门依法立案侦查。加强对新建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工程中自动消防设施、防排烟设施、防火门、消防应急灯具等消防产品的抽检。要制定生产领域消防产品抽检计划,开展消防产品抽检工作,将流通领域内的消防产品纳入监管范围。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验收过程中,要加大对使用单位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