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消防支队多措并举大力抓好档案管理工作
为优化档案资料管理,促进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档案类别划分与档号编写办法》和总队有关档案档号编写规定的要求,黔西南州消防支队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强档案标准化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管理责任人,建立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指导,切实提升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设立专门档案室和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和保管。支队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年初就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州公安消防部队档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以档案制作规范为准,指定专门库室作为档案库,统一填写标准,对档案进行补充、调整、备案、归档。同时,在机关各部门、各基层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各类数据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进一步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职责,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管理标准,切实实现管理规范化。在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学习的同时,支队要求档案管理人员不仅要对前期的各类档案进行认真梳理和检查,更要在日常工作中随时进行补充、调整、备案、归档,做到不积压、及时清理,将工作做到平时、细到日常。
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做好档案的成立、移交和保管工作。档案管理工作中,支队要求司令部办公室、警训科和防火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各科档案管理人,负责对档案的成立和移交工作进行管理、审批。主责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对所承办的消防执法活动的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归档案卷齐全完整,符合规定;按照规定时限向本科科长申报,在时限内向综合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档案,成卷期间要严格保管案卷材料,严防遗失,严禁弄虚作假,私自留存或销毁案卷材料。执法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按时接收移交的案卷,履行签字手续,编制移交清册。按照有关规定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编目、排列和存放,做好档案的收进、借阅、移出、保管、利用和销毁等情况登记工作,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建立健全档案丢失、损毁事故报告制度。为预防档案丢失、损毁,支队规定档案管理员每季度对档案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档案丢失、损毁事故,力争在第一时间进行补救恢复。支队还每月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对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分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支队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进程。
完善落实档案的移交监管和借阅制度。支队严格落实档案资料借阅制度,明确规定任何人员借阅档案资料必须经过档案保管员认可并登记后方可借阅,并严格按规定的时限要求主动归还,以保障档案不遗失;借阅人员不得随意翻找档案,所需档案资料只能由档案保管员调出;归还的资料需在保管员签字收回后由保管员归入档案室内,保障档案管理正规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