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调度会
简 报
望谟县教育局主办 2012年4月11 日
我县召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调度会
4月11日,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工作调度会在县中心会议室召开,这是一个月以来,我县继3月5日实施“计划”启动会和3月15日在坝奔小学现场培训会后,举办的第三次专题会议。充分说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计划”工作。出席会议的有县四大家分管领导,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分管领导、乡(镇)教育辅导站站长、中学校长、九年制学校校长、中心完小校长。
会上,县政协副主席韦家坤传达《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黔教办贷[2012]137号)。 通知要求:一是明确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个人或家庭托餐为辅的供餐模式,严禁以购买成品的方式充当午餐;二是粮、油食品要实行“统招、统购、统配、统送”,肉类、蔬菜类食品可采取就地取材的办法,保障食品安全;三是各地要以织金县八步镇中心校事件为鉴,排查薄弱环节,及时整改,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实行“校财局管”报账制,确保资金安全。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韦堂忠传达《县教育局保障办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有关要求的紧急通知》(望教保障办[2012]02号)。通知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讲政治惠民生的高度认识“计划”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要转变思想观念、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将‘计划’工作抓好抓实;二是建立各项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抓好食堂规范化管理;三是规范食品采购,建立食品采购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登记台账制度,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确保食品安全;四是强化财务管理,建立资金专项监管制度,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五是建立公示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将食堂收支情况向全体师生和家长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新屯镇分管副镇长就 “计划”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困难、问题作了经验交流,石屯镇分管副镇长、油迈乡分管副乡长、打尖乡分管副乡长分别就今后如何抓好整改、落实作了表态发言。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就题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 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作了指导性的发言,明确指出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并明确当前学校食堂工作重点,给学校食堂管理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县营养办负责人对17个乡镇实施“计划“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并对相关工作作出具体要求和安排部署。
县教育局局长向远方针对学校“计划”实施情况发表意见:一是认识和观念问题;二是责任和爱心问题;三是抓落实与监管问题;四是创新和成果问题。从四个方面深入阐述了学校实施“计划”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希望与会校长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梳理工作思路,及时整改,将“计划”落实到位。
最后,县政府副县长陈维娟作***。实施 “计划”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涉及面宽、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面临很多的困难和挑战,希望学校立足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大事做好,好事做细。
陈维娟强调,一是坚持政府统筹,齐抓共管。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既要主动作为,又要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计划”实施。各学校作为“计划”工作的落实主体,务必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落实好每个环节责任人,切实保证食品安全。县营养办要抓好统筹、督促检查,规范操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食品安全。各学校必须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做到工作有章可循,任务有人落实,责任有人承担,要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把食品安全关。切实把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建成“放心工程”、“阳光工程”、“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