笋岗街道安监科2015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工作目标,认真抓好年度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始终坚持“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和各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推动和促进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2014年我街道未发生安全生产及消防死亡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2015年第一季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1.我街道于2015年3月12日星期四下午在笋岗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四楼大会议室召开了《2015年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街道杨冬柏书记主持。会上各相关部门总结汇报了2014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街道领导部署第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杨冬柏书记与各社区工作站签订了《2015年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2.根据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关于加强安全管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罗安监管【2014】55号),我科室每半个月准时报送安全生产信息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结合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我科室组织开展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三小门店未发现违规售卖烟花爆竹。
4.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深入开展春节、元宵节和“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方案》(深消安委【2015】5号)的要求,我科室从2月12日至3月12日在全街道范围内深入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本次行动共排查门店137家,无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5.为认真落实好各级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根据《深圳市罗湖区开展安全生产及信访维稳“平安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从1月4日起,我科室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及信访维稳“平安百日”攻坚行动,本次行动期间实行信息每周报送。共排查门店及企业886家,发现隐患38处,已全部责令整改。
6.根据《罗湖区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自2014年12月起,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街道内4家劳动密集型企业每周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等。
7.为落实市区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锂电池企业的安全监管,我科室开展了锂电池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调查范围是从事锂电池及锂电池原材料生产的所有企业。经检查,我街道均无锂电池企业。
8.按照《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冰鲜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罗府函【2015】35号)的要求,我科室对辖区活禽销售档口及从业人员数量进行了统计,经检查,我街道共有14家活禽销售档口。
工作中的建议:加强社区安全专干及网格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下一步工作的措施: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水平,做好安全生产的教育宣传;完成全年区布置的行政处罚立案单位的工作任务,做到零诉讼;做好各专项治理、专项整治的检查任务;做好上半年的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