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全州环保工作新局面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开创全州环保工作新局面
州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荣鑫
各位领导、同志们:
州政府决定召开的这次全州环保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我州2007年的环保工作和安排布置2008年环保工作任务,根据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州政府曾庆忠副州长代表州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及州直相关部门签订我州2008―2012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同时庆忠副州长还要作***,这是我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环境立州”战略的一次重要会议,下面我就过去一年全州开展的环保主要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个汇报,并对今年全州环保各项工作提出安排意见。
一、2007年我州环保工作回顾
2007年,全州环保系统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环保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及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树立服务经济发展的理念,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围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污染行业的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深入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强化环境执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公众的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认真抓好机关作风教育整顿工作
按照省、州委的安排,全州环保系统认真开展了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干部职工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共同提高的目的。通过学习教育,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以转变的作风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修订完善单位财务、考勤、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理事、用制度管人、以制度管钱,规范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围绕第36个世界环境日“冰川消融,后果堪忧”和我国政府提出的 “污染减排与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题,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州、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作了电视讲话,广泛号召公众参与保护环境,州、县(市)环保系统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和环保信息员到企业参观,深入学校、厂矿宣传,***送环保宣传资料,与教育部门联合举办 “富士乐施杯”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征文大赛,利用集市上街设立宣传咨询点8个,悬挂宣传横幅20条,发放《贵州省市民环保手册》等资料20000余份,展出《清洁生产》挂图3000余幅,接受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通过联通、移动公司发送“六・五”环保信息50多万条,收到了很好宣传效果,形成了公众参与、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
(三)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全州切实以饮用水源安全、工业企业环境违法、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开展了黄金、煤炭、化工等行业环境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开展清理整治。对辖区内的6家造纸行业开展专项清理检查,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实现达标排放。切实开展对铅、锌生产企业的清理整治,督促普安铅矿进行浮选废水治理,完成省级挂牌督办要求。
充分发挥上下及部门联动作用,组织各县(市)环保监察人员在全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交叉执法检查,并突出了夜间和节假日检查,对重点企业采取连续***检查,并从环保、监察、经贸、国土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人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经认真审查研究,由州环保局和州监察局共同对7家单位进行州级挂牌督办,各县(市)也分别确定县级挂牌督办企业21家,并督促各挂牌督办企业按时完成了治理任务,有效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在专项行动期间,全州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企业、现场执法1153家(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46件(次),调解污染纠纷56起,受理群众举报环境违法案件72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排污企业190家(次),通过查处案件,企业有意偷排的行为明显减少。
(四)大力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坚决抑制钢铁、水泥、铁合金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2007年,州环保局共受理建设项目49个,按规定时限上报省环保局审批15个,州局审批34个(其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9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个,作登记表2个),全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评率达100%。对10多家铁合金、电石企业和40余家煤矿企业补办了环评审批手续。
我们组织实施南北盘江、马岭河、纳灰河、万峰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晴隆、普安、兴仁、贞丰等县加大对北盘江流域的115家煤矿企业的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督促检查,新上污水治理设施,加大普安县地瓜镇、楼下镇,兴仁县下山镇,兴义市雄武乡、清水河镇等所在地企业进行污染治理。结合北盘江流域的综合治理,由州人民政府第一批下达了21家限期治理项目,各县(市)也分别确定了县级限期治理项目共48家。安龙县污水处理工程已投入运行,兴义市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试运行,兴义市对万峰湖水污染防治工作与周边县通力合作,初步建立了对水白菜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治理,我州流域水环境逐年有所好转,经监测,出境水质达国家要求的三类水质。
(五)积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加强城市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兴义、安龙、兴仁等人口较为密集的城市,先后采取强制性措施取缔明火炉灶,清理整治小吨位燃煤锅炉50余个;兴义市日处理350吨生活垃圾处理填埋场已投入使用。兴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达86%,其他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天数都在90%以上。
二是切实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及部分乡镇饮用水源进行检查,将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与污染源和建设项目的清查相结合,排查向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放废水和对水质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各类污染源和建设项目,彻底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企业,通过饮用水源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各饮用水源管理机构建立饮用水源保护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分别按要求制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以确保饮水安全。组织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地理界线实地标定工作。
(六)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切实开展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共对22个自然保护区、3个风景名胜区开展检查,对两家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了制止,维护了自然保护区的整洁。同时,在省环保局的支持下,启动了晴隆县老万场矿山生态恢复试点工程建设,初见成效。针对全州煤矿废水、粉尘及煤矸石乱堆乱放破坏生态严重等问题,州环保局与各产煤县(市)环保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煤矿生产企业环境安全情况检查,共检查煤矿企业95家,对各煤矿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均提出整改要求,责成各煤矿企业切实加强矿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对11家问题较为严重的煤矿企业给予经济处罚。
(七)污染源普查准备工作充分
州县两级分别成立了机构,制定了普查方案,按照要求组织对国家及省、州重点污染源、集中式污水污染治理设施共22家企业进行了监测。对全州1311个工业源、5570生活源、12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清查,初步掌握了工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基本情况,完成了污染源清查工作。组织了13名县(市、区)普查指导员参加国家环保总局在成都举办的培训,2名数据录入处理普查员到北京参加培训,30名指导员在贵阳花溪参加省环保局组织的培训,全州分两个组分别对9县(市、区)的普查员开展了培训工作,共培训普查指导员107名,普查员324名,为切实开展普查打下了扎实基础。
(八)环境质量监测能力不断加强
2007年,帮助州监测站落实到位能力建设资金200多万元,增加实验室用房100多平方米,监测站能力建设大大提高,2007年除完成兴义城区地面水、城市噪声、环境空气质量等常规监测任务外,还承担着州内南、北盘江、马岭河主要河流及出境国控、省控断面共计11个监督性监测点任务;开展了环境管理所需20多个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和环评监测,指导帮助兴义市、兴仁县和贞丰县对城区空气质量的连续监测及三个城市的空气质量周报制度。完成了实验室资质认定、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理论考试及质检样品考核工作。
回顾2007年的工作,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是州委、州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是全州环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务实苦干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州环保局向所有支持关心环保工作的各级领导、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州直各有关部门及各企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州环保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环保队伍人员偏少、素质参差不齐,设备落后,应急处置能力总体不强;工作中越权审批、“重前期审批、轻过程管理”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企业领导对环保认识不到位,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整治效果不明显,企业偷排现象仍较突出;一些地方领导对环保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因资源开采导致生态破坏,群众上访不断,影响了社会稳定。对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努力做好2008年的环保工作
2008年,是深入推进环保工作,确保“十一五”环保目标任务完成的关键之年,全州环保系统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努力完成我州政府向省政府签订的目标任务
今年全省环保工作会上,州政府曾庆忠副州长向省政府签订了我州2008―2012年环境目标责任书,按照向省政府签订的新一届政府目标责任书任务,已进行分解落实,庆忠副州长将代表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及州直有关单位签订新一届政府环境目标责任书。本届政府目标责任书,既制定了五年的工作目标,也明确了每年的具体工作任务,为保证目标任务的扎实完成,我们将实行“一年一下达,一年一考核”,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将工作任务逐年推进。
(二)扎实做好污染减排,把主要减排指标控制在规定的限度
认真落实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政府及顶效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量化减排目标和责任。继续取缔、改造城区低吨位燃煤锅炉和经营性燃煤炉灶,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着力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加强监管,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实行限产限排、停产治理直至关闭。配合有关部门逐步淘汰焦化、铁合金等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落后生产企业。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
继续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环保执法,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继续扎实推进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开展,加大对重点地区,敏感地区的执法监管,严格整治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违反“三同时”制度的企业,对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和偷排污染物、特别是对人畜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造成危害的企业,经济处罚要从严就高,危害后果严重的要责令停产整改,若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废水排放不治理的企业。取缔“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污染反弹。强化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对放射源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环境保护信访调查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抓好污染纠纷的调解处置,化解矛盾,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全面开展排污费征收和解缴清查工作,对企业不按时申报、缴纳排污费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追缴,做到足额征收,要督促各地对征收的排污费切实做到及时解缴,防止隐瞒、截留和挪用。要认真开展对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确保排污费足额征收和按时解缴。
(四)强化源头控制,预防新的污染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把好项目审批关,从源头上预防因项目新建造成新的污染。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将排污量作为项目审批的主要依据,新建项目必须对老污染进行治理,在腾出环境容量的基础上方能实施。2008年6月前,拟对在建项目开展检查,对未批先建、污染设施未运行,以试运行为由长期违法生产的企业要进行清理登记、停产整顿。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坚决查处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对未按规定同步建设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或未按规定申请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要责令停止生产。严格按照要求推进整合煤矿环评文件审批手续办理工作。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做好环评工作,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五)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保证按质按时完成任务
污染源普查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国情调查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借鉴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的成功经验,按照国家、省、州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辖区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要准确把握普查要求,掌握技术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开展工作,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做到层层把关,步步审核,确保普查数据符合国家和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要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方式,加大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争取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同时,要认真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保证按质按时完成任务。
(六)提高环境监测能力,拓展环境监测业务
通过努力,力争在今年内州监测站的实验室资质通过认证;对已经建站的兴义市、兴仁县和贞丰县要加强监测站的能力建设投入,力争尽早达到三级站标准;对尚未建站的县环保局,要拿出计划和方案,争取当地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的支持,逐步建立起监测站,开展起一定的监测采样和一般化验业务。同时,要加强监测人员的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七)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生态示范建设
加强对资源开发活动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破坏地表植被的开发建设活动。坚持以资源定规划、按规划定项目,并切实做好资源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有生态破坏隐患的资源开发项目坚决予于否决;在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要加强环境污染控制,特别是加强对煤矿、金矿等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内建设活动和旅游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在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建设和采矿造成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追究。要按照创建生态示范乡镇的要求,对兴义市泥凼镇、则戎乡,册亨县者楼镇要按生态示范乡镇的规划文本,进一步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在2008年工作中争取再创建生态示范乡镇、绿色社区、绿色学校1-2个。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整脏治乱”以及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实施农村治污保洁工程,加快改水改厕进程,禁止将污水和垃圾倒入河、湖、库、沟内,因地制宜地建设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
(八)着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全州环保系统要认真贯彻党的***,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要求,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和谐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不断增强本部门、本单位的向心力、亲和力和凝聚力。全面加强和推进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忠于职守、造福人民、科学严谨、求实创新、不畏艰难、无私奉献、团结协作、众志成城”的中国环保精神,使环保精神成为促进环保工作的精神动力。若谁违背这个精神、谁不服从好党和政府的领导、谁不按政策法律办事,我们将毫不客气,给予严肃处理!
同志们,时代赋予我们新的历史使命,我们要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环保局的指导帮助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为指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把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推向新的台阶,开创全州环保工作新局面,为我州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发展,为构建“天蓝、地绿、水清、人和、业兴”的美好黔西南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