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州乡镇国土资源所开展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在部分省直单位所属基层站所开展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工作的通知》[黔纪发(2007)20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在全省乡镇国土资源所开展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国土资党组(2007)100号] 以及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
一、述职述廉的目的及意义
在全州乡镇国土资源所开展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广泛接受监督评议,对于发挥监管服务对象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促使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正确履行职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述职述廉的对象、范围及时间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范围:县(市)国土资源局派出分局班子成员、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负责人)为述职述廉对象,分局、所的其他人员为测评对象。
(二)时间:从今年11月起到明年3月底止,在全州乡镇国土资源所普遍开展一次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工作。今年11―12月底,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要在所辖百分之四十的分局、所开展述职述廉工作。省、州联系的下午屯分局,四联乡、楼下镇、大厂镇、德卧镇国土资源所,要列入所在县(市)2 0 0 7年完成述职述廉工作的范围,
三、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述职述廉对象要就2 0 0 5年以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既要包括主管(分管)本单位业务工作、政治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又要认真回顾个人学习、思想、工作情况和发挥表率作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查找单位及个人在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一)国土资源所及个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执行各项收费规定的情况。
(二)制止乱占滥用耕地、保护基本农田、维护矿业秩序、查封非法矿井、预警地质灾害、执法动态巡查等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
(三)落实政务公开、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的情况。
(四)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述职述廉中需要明示的问题。①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本人是否经商办企业、是否在企业兼职或进行中介活动,是否存在个人投资参与办矿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②是否有利用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甚至敛收钱财的情况。③征求意见中人民群众、干部职工反映需要明示的其他问题。
(六)单位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正措施。
四、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一)准备工作:
1、建立工作机构。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述职述廉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县(市)要建立乡镇分局、国土资源所述职述廉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监察机构牵头;.没有纪检监察机构的,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本系统分局、所述职述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县(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辖区乡镇国土资源所述职述廉工作的组织、实施,接受省国土资源厅和州国土资源局的检查、抽查。
2、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统筹安排日程,排定各乡镇所及其所长(负责人)述职述廉的具体时间,做好思想发动。各县(市)局的方案要向州局上报。
3、广泛征求意见。由县(市)局述职述廉工作组在乡镇所一定范围内发布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的公告,主持召开该乡镇所的矿业主、用地户、农户、协作单位代表等座谈会。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征求意见电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对所征求的意见进行梳理后,向述职述廉对象反馈。
4、拟写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对象根据述职述廉的内容和反馈的征求意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准备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信,通俗易懂,不得夸大成绩,缩小问题。
5、确定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代表。从所在乡镇的矿业主、用地户、农户、乡镇班子、相关单位、义务巡查员中确定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代表,并向其发出邀请。参加会议的代表人数不得少于30人(监督服务对象比例不得少于参评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五)。
6、会场准备。制作和悬挂会标,设主持人席和发言席。
(二)召开述职述廉大会:
1、由县(市)局领导或述职述廉工作组主持会议。介绍参加会议代表构成及人数,公布会议议程。
2、所长或负责人作述职述廉报告。
3、回答会议代表提出的问题。
4、在参评代表范围内发放测评表,对述职述廉对象及该单位全体干部进行测评。
5、参会乡镇领导代表讲话。
6、主持人作会议总结。
(三)述职述廉结果的处理:
1、情况汇报及反馈。述职述廉会议结束后,述职述廉工作组应及时与部分会议代表个别谈话,对测评结果和代表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类和汇总,向县(市)局汇报。县(市)局对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对述职述廉对象及其乡镇所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指定人员向述职述廉对象和受评人员反馈情况,通报测评结果。
2、认真分析,切实整改。述职述廉对象及其乡镇所要针对问题认真分析,属于需要加强或改进工作类的意见,要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属于非主观故意造成的工作失职、失误、显失公平的行为等,要及时核实纠正。县局对群众反映较大的个人,要及时打招呼或进行诫勉谈话。经组织考察确系不适合在本岗位工作的,要进行调整;对违纪违法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3、公布整改情况,建立回访制度。县(市)局要在一个月内将整改的内容、措施、结果等,通过有效途径向评议代表和社会公示。要建立回访制度,倾听评议代表和监管服务对象对整改工作的评价,巩固述职述廉成果。
4、述职述廉结果要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述职述廉报告、测评情况分别交由纪检、人事机构存档。
(四)逐级报告情况:
2007年开展的百分之四十的分局、所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要对开展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2008年1月10日前向州国土资源局写出专题报告。州国土资源局于2008年1月20日前将本系统开展述职述廉活动的情况向省国土资源厅写出专题报告。2008年3月底,乡镇所述职述廉工作全部结束后,各县局要在4月10日前向州国土资源局写出专题报告;州局于4月20日前向省厅写出专题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为了使述职述廉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要高度重视述职述廉工作,按照州局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本辖区乡镇国土资源所述职述廉工作任务的落实。确定参加座谈会的代表和参评代表,要按照公道正派、敢于直言的要求进行选择,确保征求的意见和测评的情况客观、公正。州、县(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人事宣教机构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要派人参加述职述廉有关活动,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按照规定认真、及时地处理,确保乡镇国土资源所述职述廉工作健康、有序、稳妥地开展。
各县(市)接此文件后,请在11月10日前,将本辖区在今年12月底完成述职述廉工作的乡镇国土资源所和分局的名单上报州局监察室。述职述廉工作方案可稍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