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开展非法劳动用工专项整治行动的扎实开展
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和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劳动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在全州范围内开展非法劳动用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成立了州整治非法劳动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劳动保障局结合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实际,拟定了《关于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在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方面作了具体的要求和布置,在政府领导下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做到方案、措施落实到位,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人员、时间落实到位,一把手亲自抓,严密组织,通盘考虑,层层落实责任。对辖区内的小煤窑、小砖厂、小作坊、非煤矿山企业和所有辖区内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合法企业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和职工造册登记制度,属非法劳动用工的坚决取缔,并要求掌握辖区内所有企业的用工情况。要求各县市、顶效开发区每10天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二、州直各成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已作相应的安排部署,各成员单位已向州整治非法劳动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参加这次专项行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三、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开展非法劳动用工专项整治行动的基本情况:
1、兴义市、兴仁县、安龙县、贞丰县、普安县、册亨县、望谟县、项效开发区已在6月27日下午召开了工作会议,对非法劳动用工专项整治行动作了相应的工作安排,晴隆县7月2日作了安排。
2、各县市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均拟定了开展非法劳动用工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把工作落实到乡镇、街道,要求乡镇、街道与县市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乡镇、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分片包干,明确责任,把工作落实到村、户,不留死角。
3、安龙县、晴隆县准备了农民工维权宣传资料,在大街小巷发放,张贴标语进行宣传。册亨县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对非法生产的企业进行举报,达到群防群治的目的,坚决取缔一切违法生产企业。贞丰县、普安县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延至乡镇领导,县领导包乡镇,乡镇主要领导包村,分片包干,明确责任,通过排查,取缔非法小煤窑、非煤矿山小企业、小砖厂、小作坊及一切非法生产企业。望谟县对整治专项工作提出了八点要求,部署了对辖区内非法开办的黑煤窑、黑砖厂、黑作坊等依法予以关闭和取缔,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清算和支付工作。
4、有关县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已分别到乡镇、街道和社区企业进行实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