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计财装备处处长糜蕴秋一行到黔西南州检查督导工作
为全面推进“十三五”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和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有关精神,5月7日至8日,省司法厅计财装备处处长糜蕴秋一行三人到望谟、册亨两县对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及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州司法局常务副局长岑华斌及望谟县、册亨县有关领导陪同并作工作汇报。
在两地政府召开的汇报会上,糜蕴秋处长对两地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司法行政业务用房的选址和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表示感谢,她指出,两地司法局要把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厚爱转化为工作动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望谟县,糜蕴秋处长实地查看了望谟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工地,随后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望谟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推进落实情况汇报。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糜蕴秋要求:一是成立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确保项目早日投入使用。二是针对前期投资计划未下达导致项目处于停工状态的情况,要求望谟县尽早完善有关手续,早日复工。望谟县政府表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切实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在册亨县,糜蕴秋处长实地查看了册亨县司法局建成投入使用的业务用房,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糜蕴秋处长要求:一是严格按照初设批复面积和司法业务用房标准在合建项目内进行配套。二是按照中央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册亨县政府表示,于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完善相关资料。
糜蕴秋处长一行还对册亨、望谟两县司法局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地方保障经费标准进行了调研,她指出:要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学习和教育培训,做到融会贯通,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