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费
为贯彻落实好***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近日,省财政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下发《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黔财非税〔2018〕13号)通知,自4月1日起起,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停征我省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对于4月1日以来已经收取的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将待财政部门按程序返还后,由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及时通知群众带上本人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缴费收据到受理点办理退费事宜。据悉,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停征工本费,主要包括未满16周岁首次申领,年满16周岁首次申领,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首次申领,华侨回国定居首次申领,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等5种情形。通知还对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专利收费中的部分收费政策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