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人2单位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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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31日发表
12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我省3人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2个单位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的分别是: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韩森寨派出所民警汪勇,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牛锐,咸阳市泾阳县畜牧产业服务中心主任王东京。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的分别是:省信访局来访接待二处和汉中市西乡县委组织部。(通讯员:独萍 白莉 记者:杜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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