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审核中心完成年度卷宗自查工作
根据州府法制函〔2017〕26 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对2016年9月01日至2017年8月31日,共计83件的行政许可卷宗进行了评查。
一是严格规范,认真自查。根据州法制办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细心审查,查找问题。从主体、行政许可项目、适用法律依据、许可实施程序等方面开展自查,确保自查工作全面细致。二是针对问题,分析原因。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认真做好每一条问题的修订完善工作,确保在以后的案卷处理中不再重复犯错。三是加强学习,科学合理完善卷宗归档能力。加强办事人员学习培训工作,更新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卷宗制作标准及方法,提高卷宗处理水平。
通过这次自查,所有案卷均能做到许可事项、实施主体、许可条件合法,无超越法定权限、滥用职权的现象。均能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准确,程序合法,无违法违规和滥收费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