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灾情快报(第九期)
我州遭受强降水,晴隆县2 名学遇难,1人失踪。
受灾时间:2017年6月22日-24日
受灾区域:兴义市、兴仁县、安龙县、贞丰县、普安县、晴隆县
灾害种类:风雹、洪涝
受灾人口:46144人
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40.83万元
灾情概况:2017年6月22日-24日,受强对流天气影响,我州局部地区不同程度受灾。黔西南州兴义市、安龙县发生风雹灾害,兴仁县、贞丰县、普安县和晴隆县发生洪涝灾害,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据统计,6月22日-24日,全州46144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48人,分散安置人口34人,集中安置人口14人;因灾失踪人口1人;因灾死亡人口2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019.56公顷,农作物成灾面积1761.7667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565.4633公顷;毁坏耕地面积87.7667公顷;因灾死亡大牲畜11头/只;因灾死亡羊只47只;倒塌房屋3户9间,严重损房3户4间,一般损房41户71间,直接经济损失***40.83万元;其中:农业损失2857.33万元,工矿企业损失1000万元,基础设施损失1617万元,公益设施损失681.8万元,家庭财产损失176.7万元。
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灾情发生后,一是指导灾情上报,州民政局、州减灾中心及时向灾区民政部门了解核实灾情及救灾救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向省民政厅上报灾情;二是开展查灾核和灾后救助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关注,灾区民政部门及时安排工作组深入受灾现场查灾核灾,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根据需要发放临时生活救助物资,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相关救灾救济工作。针对此次灾情,民政工作人员迅速反应,及时到受灾现场指导并参与救灾救助,已发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2万元,发放衣被59套,帮助因灾困难群众渡过暂时性生活困难。灾情还在进一步核查,救灾救助工作还在紧张有序的推进。
新灾应对情况:一是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人员到位。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执行汛期期间24小时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加强对各县、市民政局,义龙新区社会事务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与监督,及时了解并***灾情变化;二是加强救灾款物管理,做到保障到位。加强对救灾物资的管理,防止救灾物资霉变和虫害;三是密切气象信息,及时发布气象信息预警,及时***了解受灾地区的灾情发展、救灾救助情况和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作好工作调度,最大限度保护群众生命安全,降低财产损失;四是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并加强与州减灾委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灾情会商制度充分发挥作用,做到科学监测、及时会商和救助有力,着实帮助受灾群众渡过暂时性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