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环保局驻民族村法律顾问进户开展民事纠纷调解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为认真贯彻落实《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开展“党建扶贫・法制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州环保局驻册亨县坡妹镇民族村干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驻村干部兼任驻村法律顾问职责,于2017年5月24日下午,携民族村“五人小组”等5余人前往民族村纳山组调解了韦某和梁某婚约纠纷事宜。
(图为调解纠纷现场)
韦某与梁某于2014年正月在纳山组举办“结婚”酒席,后外出务工一直未办理结婚证。务工期间由于两地分居,感情出现破裂,双方表示不愿意继续共同生活,但两家婚约尚未解除,2016年以来一直纠纷不断。为此,州环保局驻民族村干部兼法律顾问协同其他村干部前往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自愿解除婚约,不再干涉对方生活等协定,并立即签订调解协议书报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镇司法所。调解完毕,继续耐心向双方家庭及群众传达了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家庭及群众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14:43:2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