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五个原则统筹规划200个示范村庄整治工作
从2013年起,黔西南州将以自然环境条件优越、交通干线(汕昆、晴兴、惠兴、镇胜、望安等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县道等主要公路)沿线、城镇周边、旅游景区周边、水源保护地周边村寨为重点,每年打造50个以上的村庄整治点,到2016年,全州完成200个以上的村庄整治。整治后的村庄路面硬化、人畜分开、厕所卫生、排水畅通、垃圾收集和转运场所配套、房屋安全经济美观并富有特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村容村貌总体整洁优美、农民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农村风尚得到有效改善,达到“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配套、环境较为整洁、村貌总体美化”的总体目标。为达到这一目标,全州坚持“五个原则”做好统筹规划。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政策引导的原则。按照村庄整治规划,根据群众需要解决问题的迫切程度、项目的难易程度和村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科学合理确定整治项目,规范运作程序,严格按规划推进村庄整治工作,建立政策体系,引导村庄整治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原则。以满足群众的实际需要为前提,尊重群众意愿和农民的创造精神,确立农民在村庄整治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整治的积极性,尽量保留原有房屋、原有风格、原有绿化,不随意拆房开路,维护农民利益,营造安全、方便、舒适的村镇人居环境。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注重农村特点,尊重农村建设的客观规律,结合村庄实际,突出村庄特色和民族特色,充分利用农村现有条件和设施,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四是坚持先重点、后推广的原则。坚持示范引导,注重点、线、面结合,分步推进。结合实际,以交通干线(汕昆、晴兴、惠兴、镇胜、望安等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县道等主要公路)沿线、城镇周边、旅游景区周边、水源保护地周边村寨为重点,选择基础条件好、经济条件优、群众积极性高、干部得力的村庄率先进行,重点打造特色鲜明的示范点,用具体生动的成果引导农民自愿参与村庄整治活动。
五是坚持资源整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共同加大对村庄整治工作的投入,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捆绑使用、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形成“集聚效应”,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移民和新农村建设,共同抓好村庄整治。